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3]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6] 会议通知规则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8]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与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1] - 议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24]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25]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会议可全程录音[28] - 记录含会议相关内容[29] - 秘书可视需要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0] - 董事签字确认记录,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3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3]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等,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