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30037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制度于2025年4月通过审议[2] 责任义务 - 公司董事等对维护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4]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2]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7] 监督检查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4] - 审计部监督检查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15] 违规处理 - 发生侵占资产董事会应保护股东权益[15] - 董事等协助侵占将被处分或解聘[17] - 违规占用资金责任人将受处分或法律追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