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 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办[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2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2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24] - 设秘书一名,由主任委员任命[24]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2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3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4]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2]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审核人选[44] - 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47] - 召开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4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7] - 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60]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0]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6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不少于十年[65] 实施细则 - 经2025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改,自审议通过生效[36][69]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