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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飞科电器飞科电器(SH:603868)2025-04-30 01: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审计工作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9] 改聘与解聘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3]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7] 审计费用与监督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7] - 审计委员会关注变更、执业质量、费用变动等情况[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9] 其他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