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10日内召开并主持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1]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23]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24]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提案未通过且因素未变,一月内不再审议[26]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9][3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1]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2]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5]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28]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33]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