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数量及用途 -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多种用途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 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多种用途,应明确各用途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11] 回购价格及期限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应说明合理性[11]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情形回购期限不超三个月[11][12] 回购方式及信息披露 -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三日内公告[15] -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底回购进展[1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15] - 回购期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应二日内公告回购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15] 回购限制及决策程序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6]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21]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需十日内提出[21]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或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23] 股东信息披露 - 披露回购方案后五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等信息[26]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相关股东信息[27] 回购进展披露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次一交易日等时间需披露回购进展[28] 回购方案变更及终止 - 回购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确需变更或终止应提交审议[29] 董事买卖股票报告 - 公司董事等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披露回购结果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应报告情况及理由[30] 注销回购股份 - 拟注销回购股份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等并办理手续[31] 要约回购 - 要约回购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算术平均值[31] - 要约回购需将所需资金全额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31] 已回购股份出售 - 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33]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35] - 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前十五日披露出售计划[35] - 集中竞价出售申报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跌幅限制价格,有交易时间和数量限制[35][36] - 集中竞价出售期间需在特定时间披露出售进展公告[36]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应停止出售并二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7] 未按用途转让股份处理 - 已回购股份未按披露用途转让,拟提前注销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37]
奥来德(688378)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