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9月1日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1318.7890万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1318.789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7]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16]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2][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3人[70]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4]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8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工作[8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工作[86] 高管相关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0]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1]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2]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10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4][115][11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120]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