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宏微科技宏微科技(SH:688711)2025-05-05 15:46

股东持股情况 - 宏众咨询持有公司股份3,388,071股,占总股本1.59%[4] - 李四平、刘利峰等自然人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股,占比分别为0.11%、0.06%等[4] - 宏众咨询当前持股中IPO前取得1,571,462股,其他方式取得1,816,609股[7] 减持计划 - 宏众咨询拟减持不超过82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9%[5] - 减持计划实施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12] - 宏众咨询最近一次减持股数1,580,234股,减持比例1.15%,时间为2022/12/8 - 2023/3/24[10] 减持相关承诺 - 宏众咨询承诺自公司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有减持限制[12] - 李四平承诺自公司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有减持限制[14] - 刘利峰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6] - 刘利峰等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 - 刘利峰等担任公司董监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6] - 刘利峰等自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6]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延长6个月[15][18] 减持其他规定 - 宏众咨询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相应调整[7] - 预披露期间公司股票停牌,减持时间根据停牌时间顺延[11] - 确定减持时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披露后至少3个交易日后实施[15][18] - 未履行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减持,收益归公司[15][18] 减持影响 - 本次减持计划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20] -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21] - 减持股东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信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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