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和代理人共114名,代表股份324,781,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8.1025%[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24,584,795股,占比99.9394%[6][7]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24,584,795股,占比99.9394%[8]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24,583,295股,占比99.9390%[9] -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324,523,495股,占比99.9205%[10]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324,481,695股,占比99.9077%[11]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24,557,095股,占比99.9309%[12][14] - 《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24,481,095股,占比99.9075%[15]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24,579,495股,占比99.9378%[16] - 《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24499895股,占比99.9133%[17] 会议时间及决议合法性 - 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7]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