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海优新材海优新材(SH:688680)2025-05-07 18:47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 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