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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致远新能致远新能(SZ:300985)2025-05-07 18:51

回购基本信息 - 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042%至1.6085%[2][10] - 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不超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前三十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2][9][10] - 按上限300万股和22元/股测算,回购资金约6600万元;按下限150万股测算,约3300万元[2][10]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工行吉林省分行承诺提供最高不超5000万元且不超实际使用金额90%的专项贷款,期限不超18个月[11] - 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满足条件可提前届满[12] 回购相关安排 - 2025年5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9]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全部授出,未授出部分将注销[7][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授权自方案通过至事项办理完毕[19,20] 股份结构变化 - 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00万股,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变为4001566股,占比2.15%,无限售条件股份变为182510914股,占比97.85%[14,17] - 回购股份数量下限150万股,回购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变为2501566股,占比1.34%,无限售条件股份变为184010914股,占比98.66%[1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2727.95万元,净资产97167.35万元,流动资产122301.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2%[16] - 按回购300万股测算,回购资金6600万元,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9633%、6.7924%、5.3965%[16] 其他事项 - 2025年2月25日,独立董事李君卖出7000股公司股份,当时未担任独立董事,无内幕交易等行为[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相关人员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18] - 回购股份方案存在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激励计划未通过、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等风险[22] - 取得《回购贷款承诺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4] - 《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回购金额以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成时为准[24]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备查文件包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25] - 备查文件包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出具的《回购贷款承诺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