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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SH:603713)2025-05-07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8]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8] - 会议采用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用快捷方式,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8][9][10]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9]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2]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3]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4]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4] - 审计委员会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4]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25] 委员履职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