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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603281)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江瀚新材江瀚新材(SH:603281)2025-05-07 19:32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66,666,667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3,333,334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亿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3,333,334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认购 - 甘书官认购26,990,288股[13] - 贺有华认购24,500,340股[13] - 尹超认购17,000,000股[13] 股份限制与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3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7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五名,其中常务副总经理一名[8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5]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0][111]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