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瀚新材(6032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3] - 多项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4][5]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公司应15个工作日内披露信息[8] - 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公司应首个工作日报告[8]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公司应追究责任[9]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3] - 多项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4][5]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公司应15个工作日内披露信息[8] - 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公司应首个工作日报告[8]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公司应追究责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