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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 -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届满实施完毕的公告
上海艾录上海艾录(SZ:301062)2025-05-07 20:48

减持情况 - 董事陈曙拟减持不超200万股,占总股本0.46%[2] - 减持计划在2025年2月7日至5月6日进行,连续90自然日减持不超总股本1.00%[2] - 陈曙累计减持120万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3] - 减持前陈曙持股18458108股,占总股本4.27%[4] - 2025年3月21日至5月6日陈曙集中竞价减持,均价8.79元/股[5] - 陈曙本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8%[5] - 减持后陈曙持股17258108股,占总股本3.99%[5] - 减持后陈曙无限售条件股份3414527股,占总股本0.79%[5] - 减持后陈曙有限售条件股份13843581股,占总股本3.20%[5] 规则限制 - 计算总股本以2025年4月30日的432277187股为准[6]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8] - 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8] - 协议转让减持,向单个受让方转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8] - 股价稳定方案公告起90个自然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5%,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售股[9] - 公司董监高每年减持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卸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9] - 持股不低于5%且任董高期间,买入卖出间隔不少于六个月[9] - 持股不低于5%且任董高期间,减持需无违法违规等特定情形[9] - 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任意连续90日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0] - 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10] - 协议转让减持,向单个受让方转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0] - 协议转让减持后持股低于5%,此后六个月遵守集中竞价减持及信披承诺[10] 其他承诺 - 董监高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 - 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 - 承诺1至承诺6自2023年3月31日起长期有效,承诺7履行完毕,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未违规[11] - 承诺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发行人股份[11] - 承诺人将参与认购可转债,认购金额根据相关规定和资金状况确定[11] - 承诺人自完成可转债认购之日起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及可转债[11] 综合说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陈曙减持计划严格履行承诺未违规[11] -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12] - 陈曙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12] - 陈曙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和持续经营[12] 其他信息 - 备查文件为陈曙出具的《关于减持上海艾录股份计划届满实施完毕的告知函》[1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5] - 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未触发稳定股价条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