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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常青科技常青科技(SH:603125)2025-05-08 18: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