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公司及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5]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9] - 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1] 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5] - 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外泄,资料需秘书审核[16] - 秘书处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咨询[16] - 对外披露至少在一种报刊和上交所网站公告[16] 登记备案 - 董事会负责,秘书组织实施[17] - 秘书应第一时间登记,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7] 重大事项 - 进行重大事项需填档案和制作备忘录[18] - 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18] 下属单位 - 有内幕信息时负责人应第一时间报告配合[18]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负责解释修订[21] - 发布于2025年5月8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