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案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斐控泰克81.18%股权,支付现金购买FSG和FAG各6.97%股权,完成后将持有三者各100%股权[14] - 本次交易对价为101,177.46万元,其中股份支付38,422.94万元,现金支付62,754.52万元[1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原发行价56.38元/股,经两次权益分派后调整为40.10元/股[15][16]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14]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8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2024年6月完成[16]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3元(含税),2024年9月完成[16] 交易进程 - 2023年8月25日至2025年3月23日,公司多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19][20][22][23][25][27] - 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1日、2025年4月8日,公司多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2][25][27] - 2024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FSG、FAG各6.97%股权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33] - 2025年4月17日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34] - 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35] - 2025年5月境内斐控泰克81.18%股权、境外FSG和FAG各6.97%股权过户完成[36] 后续事项 - 公司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38] - 公司需按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38] - 公司需在有效期内办理募集配套资金项下股份发行及相关登记、上市手续[38] - 公司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股份涉及事项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38] - 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和承诺事项[38] - 公司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38] 交易合规 - 本次交易方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9] -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且合法有效[39] - 相关协议生效条件已满足,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39] -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38][39]
罗博特科(30075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