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5年12月22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3月8日可流通股份在深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5255604亿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每股面额为1元[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55255604亿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收回收益,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31]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9] 交易与担保审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董事会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小于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16]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时,董事会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110]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4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42]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成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144]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各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7][148]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66]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170]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得公开增发等[172,173]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每届任期与之相同[16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8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190,191]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9]
贵州轮胎(000589)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