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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00264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佛慈制药佛慈制药(SZ:002644)2025-05-09 19:01

公司治理 - 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产生或更换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2] - 公司党委由7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5][6]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7]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1][12] - 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退股等[13][1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39][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3] -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6] - 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63]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半年度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季度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5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0][16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将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71] - 清算组应在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公司登记[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