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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0026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佛慈制药佛慈制药(SZ:002644)2025-05-09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3] 董事会权限 - 可决定单笔涉资超3000万元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特定事项[4] - 可决定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不含)的单笔境内投资项目[5] - 可审议批准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固定资产等账面值超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的减值等事项[5] - 可审议批准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不含)的对外捐赠或赞助[5] - 可审议批准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至20%(不含)的间接融资[5]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9][10]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规则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 董事连续三次以上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14]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安排执行人员按程序执行决议,有权要求汇报执行情况[20] - 董事长在后续会议通报决议执行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