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聘任与解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5] - 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总经理聘任或解聘[4]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建议,董事会决定;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建议,董事会决定[5] 总经理权限 - 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事项[8] - 决定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或不超1000万元事项[8] - 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或不超1000万元事项[8] - 决定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8] 审议规定 - 日常生产经营单项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上,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投资项目超总经理审批权限报董事会批准实施[23] - 重大资产运作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4] - 非常规运作和重要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25] - 对非集团所属企业贷款担保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并报董事会批准[25] 其他规定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10] - 经理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担责[15]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1] - 奖惩制度与分配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职代会审议通过[23]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考核[26]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