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3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030.0085万元[5] - 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由各发起人以福建富春通信咨询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认购[12] - 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163.1442万股,持股比例43.27%[12] - 缪品章认购1022.6474万股,持股比例20.45%[12] - 福州奥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5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9030.0085万股,普通股69030.0085万股,其他类别股0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诉讼[26] 控股股东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0]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担保[30]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发生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42]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3]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3] - 董事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年内仍然有效[63] 董事会组成与会议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7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5]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1]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2] 总经理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8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8]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3] 公司合并分立等规定 - 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4] - 公司合并应签协议、编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4]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1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9]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120]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1]
富春股份(300299)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