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符合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召集人10日内召集主持[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委员委托和受托出席有原则限制[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7] - 细则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