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 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及会议程序、决议内容有效、 合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会者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报酬事项;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