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30093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4月18日决议召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4] - 2025年4月21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距会议召开20日[5] - 股东大会2025年5月12日14:30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召开[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47名,代表股份75,204,800股,占比75.2048%[7]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3名,持股74,547,500股,占比74.5475%[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44名,代表股份657,300股,占比0.6573%[9] -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45名,代表股份4,704,800股,占比4.7048%[10]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5,188,400股,占比99.9782%[1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688,400股,占比99.6514%[18]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意75,169,400股,占比99.9529%[19] -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同意75,162,000股,占比99.9431%[20] -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同意75,162,000股,占比99.9431%[21] -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同意75,172,400股,占比99.9569%[23] 结果认定 - 律师认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