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0]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分别应在作出决议或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表决与投票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6] -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2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5]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1]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3]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3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是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
通达动力(002576) -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