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方直科技方直科技(SZ:300235)2025-05-12 18: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提交,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一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有多项限制原则[19][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21]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4]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秘书按时通知董事[25]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7] - 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相关会议和决议有规定[28]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4]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35]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6]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7]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3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