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召开股东会应提前21日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提交董事会[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22] -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提案[23] 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提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9] - A股股东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公证[19] 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依次由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主持[27]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推举成员主持[2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7] 表决规则 - 股东表决权总数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33]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33]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其他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1] - 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需发言股东应在发言时间开始前五分钟到会议秘书处登记[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保存10年[40][41]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0][4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等信息[41]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42] - 议事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44] - 议事规则中“独立董事”含义与港交所“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同[44] - 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相悖时按法律法规执行[4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议事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45]
沃尔核材(0021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