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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天科技(30061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欣天科技欣天科技(SZ:300615)2025-05-12 19:5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92,381,600元修订为193,469,200元[2] - 公司拟将股份总数从192,381,600股修订为193,469,200股[3] - 公司发行的股票修订为面额股,每股面值仍为1元[3]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1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6]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可媒体公告[41][42]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