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凯科技(0013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凯科技信凯科技(SZ:001335)2025-05-12 20: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9] 披露要求与条件 - 公司信息披露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7] - 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9] - 属国家机密等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特定信息[9] 需披露事项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预告[16]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1][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指标满足条件应披露[2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满足条件应披露[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持股情况变化应告知[32] - 持股5%以上相关方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5]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等经多道程序,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7] - 临时报告编制等需相关人员通报,由董秘提交公告[38][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40] - 公开信息文稿对外披露需多部门和深交所审核[43] 责任主体与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事务,有权了解公司情况[45] - 董事会保证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查制度实施[47] - 监事会审核定期报告并监督违法违规问题[49]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50]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51]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2] - 保密信息泄露相关责任人赔偿[53]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54]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报告责任[55] - 信息披露违规按《证券法》处罚[61] - 违规后董事会检查制度并追究责任[62]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64] - 制度未尽事宜以有效法规为准[6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65] - 制度由董事会授权解释[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