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00133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3] 担保对象及要求 - 可对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单位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6] 申请资料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资料、借款主合同等资料[9] 审批流程 - 财务部分析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提出担保建议,报董事会[10] - 公司为合并报表内下属企业担保不受部分审查规定限制[11] - 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行为应经股东会审议[14] - 除股东会审议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5] 额度预计 - 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13]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应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专项说明[22] 担保条件及合同 -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且风险不大时公司方可担保[18] - 担保须订立合同,合同中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应明确[18][19] 监督检查 - 担保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跟踪监督检查[22]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担保核查结果、担保债务偿还等情况[22][25][26][29] - 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内容[29] - 披露内容包括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等[29]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31]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32] - 经办人员或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罚[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