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3006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欣天科技欣天科技(SZ:300615)2025-05-12 19: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向董事会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8][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发出通知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11] 提案相关 - 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相关文件[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2个工作日前再次通知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决议与投票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2]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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