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30101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扬电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1 法律意见书 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 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致: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