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6038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超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1] 资金管理与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可终止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用途变更与节余处理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0]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标准用于其他项目免特定程序[14]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标准使用免特定程序[1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2]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事务所鉴证,公司承担费用[23]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2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向董事会、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4]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