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603980) - 浙江中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其位于滨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中山五路南侧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信息 -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 - 07 - 24,住所为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法定代表人为周海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15] - 浙江中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22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70] 评估对象 - 评估对象为滨海县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中山五路南侧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权利人为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18][19] - 配电房面积33.6平方米,综合楼面积6009.12平方米等,证载宗地面积300030.6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0182.0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2062年05月28日止[18][19] 评估相关日期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02月28日,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05月12日[4][14] 评估方法 - 采用成本法评估,建筑物以类比法确定重置单价计算评估值,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评估[29][31] 评估结论 -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关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市场价值为9098.24万元[14][38] - 各项资产评估价值合计5454.70万元,无形资产 -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5686.83万元[76][78] 评估其他信息 - 评估目的是为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17] - 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依据包括多方面,假设含一般和特殊假设[26][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