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8][9]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8][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提案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违规超买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表决制度 - 选举董事依章程或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2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载明相关内容[27] - 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3] 提案实施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29] 决议通过条件 - 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9] 参会证明 -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出席需出示相应证明[20]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经他人签署需公证并备置文件[27] 违规处理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停牌[35] - 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董事或董秘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严重者禁入市场[35] 规则相关 - 上市公司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7] - 公告等信息应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37]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 规则修订和废止需经普通决议审议通过[40]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1]
宁波能源(600982) - 宁波能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