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74,841.6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5.46%[24] - 2024年度,向火候鸟包装采购商品910.35万元,向兆龙网络采购商品、接受劳务613.11万元[29] - 2024年度,向兆龙网络销售商品110.84万元[30] - 2024年度,租给兆龙网络房屋收入14.29万元[31] -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333.08万元[3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兆龙互连在德清农商行人民币存款余额5,591.30万元,兆龙高分子人民币存款余额92.45万元[3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付火候鸟包装账款160.68万元,应付兆龙网络账款449.49万元,合计610.17万元[3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355.13万元,其他应付款金额为104.25万元[54][55] - 2024年度公司取得政府补助1112.05万元,利润总额16721.04万元,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为6.65%[67]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98,295,796股,持股比例76.40%[16][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兆龙控股持股115,500,000股,持股比例44.50%[1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姚金龙持股37,800,000股,持股比例14.56%[17]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兆龙控股仍为控股股东,姚金龙仍为实际控制人[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股东陈翠英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冻结,占股本总额比例低于0.01%[19] 研发成果 - 加审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取得9项专利[46] - 2023 - 2024年公司取得多项专利,如2023年12月20日取得适配性高的新型连接器专利等[47] - 加审期间公司新取得1项域名zlstore.com[48] 公司运营 - 天健会计师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发行人2024年《审计报告》[5] - 本次发行报告期变更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6]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尚在有效期内[12] - 补充期间未发生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主体资格的事项[13] - 2024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数据变化未影响发行实质条件[14] - 补充期间未发生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事项[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由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4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资产[50] - 补充期间公司不存在合并、分立等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56] - 加审期间公司未修改《公司章程》[57] - 加审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和1次监事会,会议合法合规[60] - 补充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规定且未发生变化[61][62] - 2025年4月14日,独立董事姚可夫等三人因连续任职六年申请辞职,辞职在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62] - 加审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64] - 加审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66] - 补充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符合规定[63] - 补充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环保行政处罚[69] - 补充期间公司生产经营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无重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70] - 补充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未发生变化[71] - 补充期间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7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未发生变化[7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74][75]
兆龙互连(30091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