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盛虹转债回售信息 - 债券面值100元/张,回售价格100.256元/张(含息、税)[3]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5月8日,申报期为5月13 - 19日[3]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5月2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5月23日,投资者到账日为5月26日[3] 回售条款生效条件 - 2025年3月22日至5月8日连续3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转股价13.21元/股的70%[4] 计息信息 - 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8%[7] - 2025年3月22日至5月13日应计利息0.256元/张(含税)[7] 回售所得 - 个人和基金持有人回售实际可得100.205元/张,其他持有者可得100.256元/张[8] 回售规则 - 可部分或全部回售,不具强制性[9] - 申报期内可申报,当日可撤单,确认后不可撤销[11] - 回售期内继续交易,停止转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