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巨化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