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34606亿元,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6034606亿股[8][16] - 1994年5月2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00万股,发起人存量净资产折股7072万股,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670万股,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358万股[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共发行7072万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7.71%[17]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公司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另一些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七名,独立董事四名[1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三人,职工代表监事二人[15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61] - 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7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6]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0]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各设书记1名,副书记1 - 2名[98]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1名,兼任首席合规官[15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对审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88]
招商积余(001914)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