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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300337)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银邦股份银邦股份(SZ:300337)2025-05-15 19:2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决定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通知[2]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公司办公大楼附楼5楼多功能厅召开[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79,714,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985%[7]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76,470,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38%[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244,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7%[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股数379,052,74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7%[1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379,013,54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4%[1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379,012,14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0%[13]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379,005,14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2%[14] -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378,998,445股,占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16]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378,968,645股,占比99.8036%,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498,340股,占比77.0085%[17] -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379,011,745股,占比99.814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541,440股,占比78.3370%[18]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55,420,140股,占比98.712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521,640股,占比77.7267%[21] -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股数378,038,145股,占比99.5585%,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67,840股,占比48.3269%[2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股数378,973,805股,占比99.804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503,500股,占比77.1675%[23] -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378,007,945股,占比99.5506%,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37,640股,占比47.3960%[25] -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78,506,845股,占比99.681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036,540股,占比62.7740%[26]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78,959,545股,占比99.8012%,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489,240股,占比76.7280%[27]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78,957,945股,占比99.8007%,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487,640股,占比76.6787%[29]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78,047,045股,占比99.560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76,740股,占比48.6012%[31] - 关于修订议案同意股数378,066,5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0%[33] - 关于修订议案反对股数1,55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6%[33] - 关于修订议案弃权股数9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33] - 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596,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9.2023%[33] - 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反对股数1,55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7.9373%[33] - 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弃权股数9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8605%[33] 其他情况 - 关联股东沈健生等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33]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过程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4]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