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鸿特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 所")接受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 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函》,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