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公司治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4] - 有犯罪记录等情况者不得担任公司经理人员[5] - 公司经理人员有任职限制和忠实勤勉义务[6][8][9] - 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10][11]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1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超公司相应审计数据15%且部分有金额要求需董事会审议[14][15]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及列席人员[17]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20]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23] - 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和业绩挂钩[23] 生效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