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5月[1]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及行业媒体等相关媒体、其他相关机构[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司公告、股东会等多种[8] 交流与处理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由董秘或证代负责处理信息[8] 管理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1] 来访接待 - 董事会办公室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准备材料[12] 部门合作与会议筹备 - 董事会办公室与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筹备各类会议事务[13] 报告说明会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6] 活动记录刊载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活动记录表[19] 活动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活动[21] 回复要求 - 两个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知会的报告或文件[2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7] 说明会披露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20] 信息披露 - 接受特定对象活动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开披露[21] 沟通资料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需其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咨询电话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有人接听[24] 自愿披露原则 - 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信息披露原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