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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东宝生物东宝生物(SZ:300239)2025-05-15 20:0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人员补选规则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14] - 审议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提建议[9] - 督促财务报告问题整改并监督落实,披露完成情况[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21] 信息披露与存档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会后五日内交董事会秘书存档[14] 工作流程 - 审计部会前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4] - 会议评议审计部报告后形成决议呈报董事会[15] 细则相关 - 受中国法律约束,由董事会修订与解释[1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