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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科翔股份科翔股份(SZ:300903)2025-05-15 20:14

股东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0人,代表股份153,248,863股,占比37.1979%[4][5]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76人,代表股份41,239,770股,占比10.0101%[5] -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63,904,343股,占比15.5114%[6] -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4人,代表股份87,759,885股,占比21.3018%[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8]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11]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12]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13][14]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52,966,243股,占比99.8156%[15]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4,337,729股,占比98.0938%[16] -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22]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9,100,449股,同意13,564,536股,占比97.9873%[2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152,999,863股,占比99.8375%;中小股东同意40,990,770股,占比99.3962%[2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26]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27]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29] - 修订和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30] - 修订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33] - 修订和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34] - 修订和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52,970,243股,占比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比99.3244%[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修订表决中,同意152,970,24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182%,中小股东同意40,96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3244%[38][41][42][44][45]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郑晓蓉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5,077,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8.5667%,中小股东同意33,72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1.7739%[46][47][48] - 选举谭东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5,090,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8.5753%,中小股东同意33,736,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1.8057%[49] - 选举赵玉洁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5,08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8.5723%,中小股东同意33,73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1.7945%[50] - 选举陈秋锋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5,09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8.5749%,中小股东同意33,735,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1.8044%[51] 其他情况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修订表决中,反对263,5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720%,中小股东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6390%[38][41][42][44][4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修订表决中,弃权15,0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8%,中小股东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366%[38][41][42][44][45]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合法有效,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翼、高枫见证[52][53] - 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5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