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情况 - 公司原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000万股,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65000000股[6] - 成立时向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发行股份,占比不同[6] - 2000年经批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6] - 公司现在已发行股份数为1806146955股普通股[7]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注销、转让时间及持有比例限制[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0][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 股东滥用权利、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需承担相应责任[14][16] 融资与担保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9]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董事会等对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反馈及通知时间规定[21][22][23] - 股东会召开形式、通知时间、提案规则等规定[21][25][26]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计票方式等规定[32][36] 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4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有赔偿责任[41][42][4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至6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5]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7][5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59]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有利润分配相关规定[59][60][61][62] 公司其他事项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设置[38]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62][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规定[65][66] - 《公司章程》等部分条款修订需经审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71][72][73]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