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6002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披露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12][14] - 须披露人员情况,包括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20] - 披露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4]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披露及整改[25] 施行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