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600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特定情况提议时,董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9] 董事长与议案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议案提出人需提前五日递交议案及材料[22] 审批权限 - 单笔10000万元内对外投资等交易由董事长审批[24] - 4000万元内重大合同及10000万元内贷款合同由董事长决定[25] 决议规则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6] 表决与结果通知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8] 利润分配与提案 - 先依审计草案作利润分配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定[29]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可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29][3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31][32] 其他 - 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2]